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双检查”机制,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担当,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由区纪委驻区水务(滇管)纪检组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每月紧盯六项指标: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督办件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群众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评价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督促指导,要求督导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派驻纪检组按照任务分工,对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各分指挥部及办公室、区级相关部门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建立交叉检查机制。由区纪委1名领导任组长,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8个乡(镇、街道)从本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为成员,组成常态化监督检查组,负责对8个乡(镇、街道)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及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适时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调研督查,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晋宁区纪委通过“双检查”机制,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尽早发现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问题,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处分的坚决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些人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严肃查处执行扶贫政策不坚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童娜茹)